老公兩個多月前跟朋友去金門拍照
租車經過十字路口(沒紅綠燈)
跟摩托車擦撞
騎士小腿開放式骨折
都是台灣人
跑到金門出車禍
今天去他家談和解
只是他列出一整張求償金額
強調他是單親家庭
有兩個孩子要扶養
當木工薪資3000X26天X6(半年)
修車23400
腳換藥300X48次
加起來58萬多
現在腳已經恢復可以行走
只是蹲下比較吃力
讓我們實在無法接受
半年養家活口責任要我們扛
談判不成
只能走法律途徑
若先賠錢不就代表承認錯誤
當初是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
誰是誰非還未釐清
看來走法院是不可避免的
問題是在金門
這麼遙遠
耗時耗力
但碰到了只能祈求老天爺
給個公平的判決
58萬真的太多了吧!